法律分析:《物权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物权的内容包括物的使用、收益和处分权,物权人有权对其拥有的物进行评估。而根据《拆迁补偿条例》第十七条,拆迁补偿的物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。因此,在评估拆迁补偿物品的价值时,应以物品的市场价格为基准。
法律依据:
《物权法》第十四条:物权的内容包括物的使用、收益和处分权。
《拆迁补偿条例》第十七条:拆迁补偿的物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。
总结:在评估拆迁补偿物品的价值时,应以物品的市场价格为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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